我喜歡藍調吉他手遠勝過古典出身,總感覺多了點餘韻。

最近看了本書 "性 神祈 搖滾樂" 裡面提到了一個有趣的觀點

"大多數人總有這樣的經驗,食指和拇指扣成環,在胯間來回刷動假想的空氣吉他,事實上這個動作,就像是陶醉在自瀆之中,電吉他彷彿是陽具一般..."



總是會有人問我:「你怎麼會喜歡聽這種音樂?」

這沒什麼,你打籃球,我聽搖滾,我們追求的只是一種發洩,而我享受的是聽覺的勃起。

你可以這樣看,吉他手在台上solo的時候,就是在台上自瀆,而你也能藉此而得到高潮,不管是心靈還是身體上的。

所以我喜歡藍調吉他,古典吉他手快雖快矣,但連續的快速刺激反而會讓人麻木,久而久之你會需要更快,更強烈的刺激,反而忽略了那種心靈自瀆的愉悅。

嗑了點LSD的Jimi彈出迷幻的音色,微醺的Clapton緩緩套弄著他的吉他。

Slash叼了根煙,晃晃悠悠的撥起琴弦,我帶上耳機,感受一次又一次動作電位的刺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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